大概一個小時。謝謝老師!
這樣處理的話,也跟第一條是互相呼應的。
在名字足夠廣的前提底下,社會價值是呼應到「社會」企業,而社會「企業」的部分是要營利。
有一個marker是重要的,要盡可能廣納是重要的。
也就是簽名檔的概念。
也就是說,「社會企業」這四個字是最平衡的,不會哪一邊失落。其他不管叫什麼,都會覺得有一部分的人被排除。
有道理。
我們之前有做一個「閉鎖型公司」,要在公司法裡面叫做「閉鎖型公司」,如果我們這裡叫做「社企型公司」的話,還足以辨認嗎?或者老師認為叫「社會企業」?
是「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那像名字的部分,像做到這些價值的,要叫做什麼?
如果章程裡面就是說要達成某一個社會使命或者是價值,公司沒有去做的話,還要負損害賠償?
這樣第23條就不用修了。
字樣再麻煩老師幫忙想。
像您剛剛提到的解釋或者是用其他方式包括進來,這樣我認為跟營利並列是有道理的,也就是這兩個同時追求。
現在是託人來照顧,入閣之後,只有週末會回山上看。
因為我家裡有七隻貓跟兩隻狗,如果要投票我一定輸。
所以動物權利放在哪裡?每次只要一定義社會,我就會問,這個指的是人類社會嗎?(笑)
這個是立法技術了。但是老師的意思是營利為目的沒有必要拿掉,我們只是要marker,這個是越廣越好,也有一些是社會價值,只是這裡沒有提的。像社企是照顧弱勢,但有許多動物更弱勢。我是長期關心動保的。
這樣就要有一個解釋。
也有朋友問說環境算不算在社會裡?
簡單來講,營利先不拿掉,而是在照顧經濟的同時,也可以照顧到社會上的價值。
現在有「vTaiwan」討論,之後可以去留言。
要例外,或者是額外目的?目前「vTaiwan」正在討論,其中一個想法是除了營利為目的之外,另外也可以再納入好比像社會目的、環境目的或者是別的目的,現在是說我們是不是要把目的明確列舉出來?像我們說double bottom line或者是triple bottom line。但如果三個放上去或者是四個放上去,感覺上會有排除性。
也不是總結,就是以目前學到的複述一次。
這樣子聽起來我們的方向上是一樣的,也就是整個目的是要讓社會更瞭解這一件事,手段是要讓每一個單獨願意做社企的人的永續可能性增加,不管是從NPO或者是從企業過來,都必須建立在成本不要再提高上。
我們要改公司法,就是要讓設立新公司比較容易,不能因為要做社企,而變得比改公司法之前還困難了,這就完全喪失政策的必要性。
我這邊聽到的聲音是好比像接下來的社會企業要在公司法裡面,還沒有確定,修法的老師們是建議至少要有一個企業可以以低度管制的精神,只要願意公開一些東西,我們就讓它把自己叫做「社企型企業」或者是「公益公司」或者是「兼益公司」——老師如果有建議的名詞也讓我們知道。
每一次嘗試的成本要足夠低,包括從設立一家社企開始,到中間製作CSR等等。這些東西單獨看起來成本沒有很高,但加起來很高的話,就表示之前沉沒了很多成本進去,創業失敗的代價就提高了。
也就是說,不要去引誘小規模但可以永續的NPO,因為短期的補助,轉型成社會企業後擴大,但過了五年之後就倒掉。
這個是各國只要做社企都會碰到的情況,這個沒有問題。
這倒不一定(笑)。
如果可以選的話,我反而希望私部門能多轉向社會企業。
畢竟社企只怕沒人知道,不怕更多人知道(笑)。
也不用猜政策如何制訂,可以看到過程。
公開的好處是,有時因為我們不認識,所以無法請他來列席的人,他還是會自己看到。比如說:我們協調電競的時候,就有選手自己寫信來;我們協調社企的時候,甚至還有監察院負責審計的朋友寫信來說,他在審核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時,發現竟然不用看文言文,可以看大家白話討論的結果——其實審計部也是利益關係人,他也要負責做這件事的追蹤。所以我覺得至少我們有邀得到的,像青諮或者是其他社會上的專業者或者是馮老師,我覺得儘量邀,但是我相信九成九是我們不認識的,這一些只能透過公開的方式,讓他們看到之後自己願意報名。
理解。所以我們以廣義的社會企業定義,不管是在地方上以什麼樣的名目,都會有類似補助的計畫。現在大方向的目的,既然是要促進消費者的意識,當然是大家對這一件事越理解越好,所以最不希望看到的是各做各的,或者每個部會提出新的關鍵字,反而把這一個概念分散掉,沒辦法像之前「社會企業」那麼有綜合效果,因此希望把之前的規劃,如果有綜合效果、能夠擴大是最好——就像老師所說的,如果各個方面都填滿就起飛了是最好,但至少不要散掉。
老師的意思是,不管是農村社區創業或者是農村創業,這些是最常用的名詞,但只要符合廣義的社會企業定義,也可以作橫向的連結,所以可以問衛福部跟教育部這一些相關的計畫範圍,有沒有重疊,然後可以一起做?
是有一點重疊,經費也是水保系統出去的。
因為裡面有「社企」兩個字,但是意思是「社區企業」。
他們都說是社區企業,其實跟社會企業是非常相近的。
我可以先問一下教育部的狀況。
上次聯席會議教育部沒有發言,當時我也沒有關鍵字,我也不知道要請他們講什麼。既然他們有自己的方案,而這個方案按照您之前說的,是吳前部長決定出來的,並不是您寫給他的。所以我們可以問他?
但搜尋的關鍵字在馮老師的腦裡(笑)。
其實剛才老師講一個,我就找一個。
就是這個3月的「新企業.心力量」社會企業推動計畫成果展?(拿電腦螢幕給馮燕看)
如果想要用投資取代掉補助,要先知道是什麼東西被取代了?如果這個很清楚,那就只是補助形式的轉變,其實並不困難,但是因為這一個標的之前並不是國發基金管理過的,所以在投資標的認定上會需要更多的支援。這個主責是陳添枝老師,我可以和陳老師合作。
確實,我的理解是國發基金往社企發展,方向是取代補助,但被取代的那一個補助,其實原本也不是非常明瞭。
大家都這麼說(笑)。
所謂的「斤斤計較」是指仍然是貨比三家,但是不光價格比較?
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