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邊聽到的聲音是好比像接下來的社會企業要在公司法裡面,還沒有確定,修法的老師們是建議至少要有一個企業可以以低度管制的精神,只要願意公開一些東西,我們就讓它把自己叫做「社企型企業」或者是「公益公司」或者是「兼益公司」——老師如果有建議的名詞也讓我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