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管理上,法律上的責任也是這樣子,今天放寬到130以上有責任的問題,那就牽涉到畫面,所以我大概提供這個給大家參考,不然你要做整體考量,否則大家對自己會發言,也就是沒有共識,也就是達不到共識,以上。
德國沒有速限,為何沒有危險?因為他們對於機械性能很瞭解,也很嚴謹來執行,要蔓過來考量,也就是要超過設計速率,也就是駕駛人是不是可以做最適當的判斷?也就是130是不是真的?我們設計訂到130,我們有一個安全的在前面,或許開到150都沒有問題。
我再補充一下,談到85%的設計速限,自由車流是想要開多快,也就是期望速度沒有擋到,希望開多少,所以會產生你調查後的分配,像你取85%,這個是有的,但是你這個85%或許會低於設計速率,或者是高於他,實際上是可以參考,設計的安全速率,像130的話,沒有問題,高公局設為100,85%的人希望開,100跟130間或許可以考慮,我們還要參考別的因素,超過130會造成你的危險。
我認為這三項,也就是利害關係可能要再考量。
但是我們考慮除了效率之外,還有安全,至於提升是不是真的有效率,我們等一下再談,所以有一個設計速率,也就是安全的界限,另外我提供參考是,德國去年底又投票,也就是把速限壓下來,但是都沒有過,但是環保團體提的意見,因為你的速度是一個趨勢,雖然有變化,基本上速度越快,二氧化碳排放量越高,所以不速限對環境的傷害很大,因此想要壓到130回來,但是沒有成功,大部分的德國人都已經習慣了。
事實上我們忽略一件事,為何要提高速限?要把目的講出來,我們是在道路交通狀況之下,我們來拿捏很適當的速限,讓大家都受益,現在的做法可能提案的民眾認為不滿意、沒有效率,他想提升效率,不要擋到。
意見很多、也很紛亂,我提供一些意見給大家參考。
你會講說如果這樣的話,所有的公路是最好的,我們是用高標準來設計,很多交叉路口開不快,所以不需要用高標準,如果是高標準的話,成本就高,如果設計轉彎半徑的話,可以拉很多,臺灣這麼多山,你就可以打水道,如果給他一定的取度,相對成本就沒有這麼高,這個是安全成本各方面考量的結果,並不是絕對,謝謝。
我補充一下,設計速率是對應到公路等級,設計速率比較高,但是設計速率越高,表示至少在130的時候,不要超過設計速率是可以安全的,主要是這個用意。
各位好,我是中央大學土木工程系的運輸課程組的教授吳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