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後續為了推動水域遊憩活動的多元活動,現行的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都是採開放精神來辦理,我們會持續跟各水域遊憩活動的管理機關滾動檢討與公告,以上報告。
教育部 6 月 9 日函復給我們有提到依照國民體育法第 7 條、第 8 條體育活動或運動賽事屬於教育部主管的事項,有關民眾反應意見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地方管理機關,對於水域遊憩活動限制及管理,涉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法規及管理機關,有鑒於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對於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及安全措施已經有明確規範,建議回歸到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我們部裡也針對教育部回應的部分,在 7 月 4 日正式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也有正式回應。
交通部代表說明,這個案子在 5 月 24 日第一次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正式回應,因為這邊有提到體育署的案子,希望能夠針對體育署的部分也在連署平台上回應,所以我們部裡面是依據行政院 6 月 31 日開放政府聯絡人的工作推動會議,彙整教育部體育署的意見。
這一題我們已經上網公開回應了,我們會跟車安中心配合參考國外的案例,進行相關的法規修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