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6 月 9 日函復給我們有提到依照國民體育法第 7 條、第 8 條體育活動或運動賽事屬於教育部主管的事項,有關民眾反應意見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地方管理機關,對於水域遊憩活動限制及管理,涉及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法規及管理機關,有鑒於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對於水域遊憩活動管理及安全措施已經有明確規範,建議回歸到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我們部裡也針對教育部回應的部分,在 7 月 4 日正式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也有正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