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內政部報告「執行宗教團體財務透明之相關政策,阻絕洗錢漏洞」承諾事項推動進度,本次的簡報有三個部分:我們總共有四項的承諾事項,第二個部分是依照承諾事項所做成六項的具體衡量指標及辦理的期程,第三個部分是針對今年本部推動各項指標的辦理情形。
目前大概是20多個國家,像早上我有去台中市政府,台中市政府楊副市長加入了台中Family TABLE推動小組的LINE群組,也就是台中市如何來結合各宗教團體、里長及社區來廣推餐桌文化,推餐桌文
期待的想法出現,內政部是考量宗教自由與環境品質皆為很重要的社會價值,因此與地方政府配合行政院環保署的環保政策,在尊重宗教自由的前提下,呼籲宗教團體可以兼顧傳統宗教精神及當代環保價值,有一些合宜措施,共同維護環境。
如果順著這樣的思考邏輯,若是某宗教團體,提案建議將其師父(神明)之誕辰納為國定假日,又剛好同屬內政部(民政司)主管。國定假日應否放假及給假,由於影響到其他人的作息,且涉及人民的權利義務,本應以
宗教團體的一些規範,但是好像沒有看到內政部在這邊提出他們所盤點的困難,然後想要請問內政部有沒有可能再整理一下你們認為的困難,因為剛剛特別提到因為宗教事務,你們還是有區分所謂的宗教神聖性跟世俗的規範,會
是一年以上的寺廟、宗教財團法人或者是宗教性的社團法人,辦理有關這些宗教團體的稅務、財務、財務透明化的相關議題,辦理一天以上的講習就可以向本部來申請補助。今年是有中華佛事協會來提出申請,後續辦理的成果會再呈現。
脈絡,很多宗教行為、文化信仰,並不是一成不變,而是可以隨著時代來作一些調整;三、建議採取的行動是可以提出因應做法,讓其他的宗教團體可以參考使用;四、優良案例是提供大家學習的對象,五是列出相關的法令規定
是由國發會盤點,又或者是直接有一個比較清楚的脈絡跟政策,但是政策太多了,我們比較擔心的是這個,也就是院列管計畫跟部會列管計畫裡面在推的是社會面,跟計畫有一點連結,如果沒有連結的話,那也是很重要的,就像剛剛講的宗教團體法一樣,並不會有一個完整的計畫,那事實上是一個很重要的計畫。
對。像宗教團體法是爭議性很大的議題,但部會認為很重大的議題,但會不會要求?那個是比較社會面,或者是各部會本身在規劃中的,像國發會在規劃行動支付,而這個議題當中,實際上在院列管計畫不見得看得到
我們分析成案的,也就是從去年9月上線到現在,今年11月15日最多,其次是9月有五件。民眾提議五千份的附議裡面,比較涉及熱門的議題,一天內成案的有三件,像「重新檢討宗教團體免稅及從事公益慈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