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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跟政委介紹一下我們在做什麼,我們是台灣好漁,我們的的夢想是希望可以解決水資源的三個主要問題:淹水、缺水及水汙染,同時也解決食物短缺的問題,這個是全球性的問題,如果在臺灣做得好或者是可以做示範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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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會可以跟全世界分享台灣經驗,對臺灣是還不錯的未來幫助。因為要朝這方面去走,我們做的一件事是用賣魚的商業模式去解決水資源的問題。我們要做的事是成立剛剛所講的「示範區」,我們目前遇到最大的問題是土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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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是一個養殖的方法。所以是用表面去種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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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我們一部分是要拿來養殖、一部分是要做農業用途,要這麼做的原因是,那個地方叫做「東石」,就是下陷區,我們的做法是讓第一個地方更低,水就會往低的地方跑,其他的淹水地方不會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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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一個蓄水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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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何會有農地?因為挖出來會有廢土,就把低洼的地方填高,因此就要把地拿出來做所謂農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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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廢土不要運到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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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嘉義縣永續發展協會」有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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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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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石不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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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提出的算是一個流域的概念,以商業模式做整體的國土規劃,我們只是起頭做個示範,示範做得好才有機會擴大,讓地層減緩下陷、低窪地區減少淹水、下陷區用廢土回填,使土地恢復生機,整個流域(地區)才有機會重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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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比較多元,它有它的難處,主要財務來源來自"多元化"的補助,政府有它要的績效,能發揮多少功能可以再深入了解看看,所以社會企業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靠補助而且要自立自強,但未來不排除合作,發揮更大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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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看到一個跟嘉義縣環保局的活動,也就是生態養殖社群,去做水質檢測、生態養殖的新方向,看起來解決同一個問題,但是並不是同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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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解決什麼問題,我們是把偏鄉地區的經濟、環境,甚至教育都有考量進去,未來若能結合政府不同部會,把影響力發揮到最大都是好事,若能成為市場商業機制,相對也會減少政府資源支出,特別很多都是人民納稅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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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是一個做法,你直接撥用等等,另外一個是你跟契作,也就是跟本來的土地地租合作,會有一定的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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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必須配合,是否願意改造或用指定的方式養殖,這個很困難,如果按照我們的方式做,有些問題發生很難釐清,例如魚死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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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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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責任要如何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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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一些方法,但是一開始的負擔比較高,是這樣子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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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對我們來講不是不能做,他們養了十幾年是不是改變這個習慣,也很難,所以我們乾脆直接找塊地來做整體示範,這裡面也會有很多技術存在,以後或許也會成為另一種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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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協會的做法,比較像類似軟性教育,也就是慢慢觀念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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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自己一套的做法,他們的做法,因為當地比較是缺水,所以會想辦法解決所謂的缺水,因為養魚必須要有水,但是對於淹水跟水污染,就比較欠缺,另外我們是對整個流域做了整體的偏鄉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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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最多的就是魚塭,所以我們必須從符合當地現狀來開始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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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都是水的題目,但是不同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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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以整體流域來看,除了缺水的問題,還會有淹水與污染的問題,如果水汙染沒處理好,水排到哪裡就是污染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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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像這一些水質感測器放進去的話,目前污染的情況現在是很嚴重的,只是本來大家沒有量測而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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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醫院來比喻的話,試看看就會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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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像這樣子我就瞭解了。所以具體需要的幫助是有跟縣環保局或者是都發局或是社會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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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一批人在合作運作,但沒有什麼下文。目前我們請人來協調土地問題,做到現在卡在太陽能又跑出來,他們是用比較高的租金來承租,那當然地主就會傾向跟太陽能業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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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一套不能跟太陽能共存嗎?也就是斜著插,然後做一定的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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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確認,太陽能看起來有自己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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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目前聽到的是第一代的太陽能都是平的,不太可能有真正的作物,連半日照的都種不活,但是新的這一批我們有看到布法是底下還可以做半日照以下的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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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從縣市政府的角度來看,國家現在推綠能,大家都有賺頭,這個就是說實話,別的東西很難跟太陽能去拼,要有一個互利共生的角度,等於讓大家知道除了太陽能之外,還可以多賺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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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比較容易去做到,不然確實就像你所說的,台電政策的關係,不管導入再成功,沒有辦法跟太陽能PK,所以一定要架在太陽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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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太陽能連過不過都是未知數,要批早就批下來,已經等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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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是在等新的優惠辦法,新的優惠辦法是3、4月才定案的,所以很多案子是延期到那個時候,往前批的話,拿的補助並沒有那麼多,往後批的話,那個補助很多,到現在應該確認了才對,這個倒比較不會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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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的具體建議是,有沒有可能找到比較小的,自己在當地想要做太陽能的廠商,你們釋出某一種可以架高太陽能板、養殖的做法或者是農地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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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們要找到太陽能業者,接著是太陽能業者是否願意跟我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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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當然可以談一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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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要聯絡所有權人、聯絡當地的農政單位,太陽能業者都要做,做都不比你少,你搭他的車,比你自己一輛然後又對撞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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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談一談,說不定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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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綁成一個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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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試過透過中間人找到太陽能業者,但是目前沒有得到什麼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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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跟你的相對談判力,系統業者越大,看起來越不是什麼,系統越者越小,或者是挑戰現有的系統業者,越願意做策略聯盟,所以想要把當地系統業者挑出來,然後找三家去談,這樣比較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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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找那一塊地只有一家太陽能業者,也已經簽約了,只是在等縣政府核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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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別的地可以用?一定要在東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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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因為我們挑最難的地方做,東石是地層下陷淹水、缺水最嚴重的地方,如果能成功,其他類似問題的地方就更有機會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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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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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什麼地方都可以做,一定要經過事先的研究,成功率才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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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的其他部分,像六角、新港,就沒有這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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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沒有,要重新來一遍,因為要知道水路是怎麼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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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少可以幫忙的是,你那個系統業者,你如果要在批以前就重啟談判,所以這個逐字稿,你稍微編修一下,可以email他說有談過,看有沒有時間跟他談pack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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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是強求他,因為太陽能業者是獨立營運,就算是能源局也不能要求他,我覺得這一條路比較有用,如果地方人士跟太陽能業者都可以跟你合作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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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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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剛講到嘉義的其他地方,你說對那邊的地形還沒有掌握,也不確定哪一些地方可以用,但是一開始是說這一套做法如果成功是要擴散出去,擴散一定是從近的地方擴散,並不是一下就擴散去布基納法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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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方面在談這個,另外一方面嘉義的初步意願探勘,或者是別的調查系統業者有沒有可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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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地那邊很難,就是說那邊地很大,探勘是另外一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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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我覺得不要覺得太陽能一定跟你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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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覺得太陽能的問題,比如躺在那收租金就好了,這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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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陣子,現在是有把它調成可以一面裝太陽能板、一面種植,但是上一波政策要退場還沒有很久,所以腦裡的印象留在那裡的印象,我也不是留在政府裡面,還有一個公開徵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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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這個東西到底為什麼做到你剛剛所說反映不是很好的情況,當時我也有幫忙經濟部做一些「Join」平台上的討論,我知道這個情況,政策很容易,人的心理印象很困難,這個是要大家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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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先到這裡,謝謝委員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