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活動涵括了輔導、生命規劃等,主要是培養探索、創新的素養,但這個在其他領域也有,所以說服力比較不足。

課程目標,在第一跟第三點沒有對應到,是否可以增進前後呼應?

草案第五頁的主題軸及十二個主題項目,A 「自我探索與成長...」後面有兩句,「促進個人與家庭健全發展,追求幸福人生」,和接下來的主題軸「自我到外界、團體溝通」似乎較有連貫。

情緒管理和壓力調適內涵,是否可以放在能力裡檢視?這是青少年的重要議題。

在 p27 學習評量,剛才有特別說多元評量,其實也可以透過檔案、表現評量,是否也可以納入參考。

在師資安排裡,對增能和培育一直持續在做,但比照其他領域,可以一起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