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很簡短的回答:我在當107課綱課發會委員的時候,我的想法是,我們要把體制外(學習)現在已經合法化了,就是「自學三法」通過之後,大家都是體制內的,你有一套想法覺得你一個禮拜三天用學校資源、三天用社區的資源或用什麼方式去搭配,那都是被政府、被教育部所肯認的,所以學校作為一個空間,當然如你所說的非常有幫助,可以讓大家知道一起生活或一起學習或一起創造等活動的這些場域是怎麼樣的;但反過來講,如果我想要一、二個禮拜一、二天的時間很認真自己去校外鑽研,目前的體制也容許這樣的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