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天談到的問題,我想之所以成為問題,大概主要的出發點是當有這樣的行為出現以後,好像我們目前的法律,特別是刑法沒有一個很周延或者是完整的處罰,所以造成很多人認為這應該是一個很不好的行為,為什麼刑法處罰不到呢?或者是被害人因為受傷的行為很嚴重,所以刑法應該要去考慮處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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