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Fungogo有提到,其實我在踏入這一個會議室之後滿疑惑的,為何是講「共享經濟」?因為其實我會認為這整件事的問題是出現在平台、服務提供者及消費者間的三方關係,中間的核心是我們要不要服務提供者,如果是一個特許行業的話,是不是需要是那個特許行業的人?還有平台服務業者到底是不是那個特許行業的人?我們期待服務平台服務業者要負責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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