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就來討論是不是要找主管機關溝通?就回到剛剛蔡律師所提的,到底主管機關是誰?所以我非常認同剛剛蔡律師所說的,如果有一個(單位),也許是國發會,如果真的有這一個部會,可以來協助所有新創產業,能夠以最快的速度來瞭解自己面對的法律問題,而可以預先溝通,這時候第一線的法律工作者,純粹協助這一個新創企業跟公部門各個部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