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第16頁)針對僱傭關係的部分,認為應考量數位經濟與共享經濟是特殊的商業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勞工跟自僱者有一些不同的需求,應該再評估國內的勞動法規,並建議針對這一些不同模式而提供適用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