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事務官卸下心防,去承認說民間有一些專業是我們沒有的,把民間的力量這樣引進來是節省我們的時間,而且降低我們的風險;反過來講,有一些部會,像國防部如果不願意用這樣的方式去進行討論,我也不會強求他們。所以這裡面我想很重要的重點是,政務委員是協調的職能,並不是下命令的職能,只要有部會主動覺得我們需要用這一套協作方式,去跟院長或者是跟其他的部長討論時,我很願意當他們的advocate,這個就是我在入閣說的,我是「公僕的公僕」;但是反過來講,我不會在他們不ready的時候,強加這一些東西給他們,我比較是擔任channel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