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於數位政府及數位經濟都是在「數位國家・創新經濟(DIGI⁺)」方案有詳細說明。「DIGI⁺」其實是一個八年期的方案,以前臺灣有一個叫做「NICI」的推動小組跟方案,但那比較是在資通訊的底層,但我們現在看到的是,數位經濟用的主要是OECD的定義,也就是以說話的科技為商品或服務加值或者創建新的市場,這一些泛指數位經濟,因此這裡面不一定只有把本來的商品或服務數位化,也包含這一些商品或服務在底層數位化之後,在上面有新的AI科技、V/AR科技,在上面都會有新的、以前沒有看過的業態,或者是像FinTech的東西冒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