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務部的提案,補充說明如下: 

法務部提案非必然為移付律師懲戒前的作業,評鑑與懲戒中間尚有落差,評鑑的結果,不一定達到懲戒的地步,但部分可議的行為,可透過評鑑委員會公諸於世,造成社會壓力。法務部並不堅持,僅提出問題與需求,未來討論結果,不論是強化現有的懲戒制度或強化律師倫理,由大家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