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籤方式可避免搶登記的情形,但有一缺點,即如果同一意見者的發言順序相近,則無法生交叉辯論的效果。所以應以五個團體(審、檢、辯、學及社會賢達)為單位分別抽籤,再以四團體依審、檢、辯、學的次序分別排定發言順序,讓五團體能均衡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