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的構想,是希望由籌備委員會先就每一議題討論,求其最大的公約數,將獲致共識的議題排在前面,具爭議性的議題排在後面,使分組討論不致因意見分歧或時間不足,連基本的共識都無法達成。這個構想各位若認為可行,稍後於討論議題時再研究。

為求會議的效率,若無其他意見,大會議程是否原則上先予確定,以後若因議題變動或增加組別,再隨時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