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一個實際的例子來講,我們最近在跟經濟部商業司合作,公司法要重寫,也就是公司法大修,但是為什麼要重寫這一件事?其實也不是商業司自己說要重寫,而是民眾有非常大的聲浪說公司法已經到了非同盤檢討的時候,蔡英文總統買單這一件事,等於是她的政見之一。因為這樣的關係,所以其實行政院的這一個角色就變得很有趣。這一個全盤修法的委員會,就像在婚姻平權案一樣是外於行政機關的,但是比較好的是,並不是直接進立法院直接提案,而是經過一個廣發問卷的徵詢過程,徵詢了三、四千個不同中小企業主及各方的利益關係人、會計師等等,最後才決定我們要來修公司法,而有這四個大的修法方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