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絕對不要製造新的名詞,讓大家不瞭解、誤解。
針對「文本」,我覺的是閱讀心理學。西方「text」這個詞,並不適合用來分應用、記敘、抒情等。新住民和其他語種,也沒有使用這個詞。
目前「文本」和「篇章」的重疊,之前反覆討論,在課綱委員會都會混淆了,何況是大眾。
第二是丁委員提到,要成立爭議小組。我想說的是,小組已經有了,也開過會了,上次討論的兩個主軸,一是文白比例,也許何委員也會有意見。二是標音的年級出現、教學時段,這在爭議小組會議裡,也有徵詢小組做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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