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是一起的,像我的啟蒙是當時克林頓一陣子,1996年要管制網路上的文獻言論是CDA事件,很快被判決違憲,美國在抗衡的是ACLU,是歷史悠久捍衛自由的團體,但是他們對網路世界並不是那麼瞭解,所以當時會出現一個搞網路的人出現爭取網路上自由的組織,就是EFFF(電子前瞻基金會),這樣的基金會代替ACLU一下子還沒有跟上這樣的角色來爭取網路上的自由,就發動了串聯,像克林頓簽的法案,我去的網站都掛上黑藍色帶,都會看到抗議的訴求,這個算是公民不服從,一天不改好,網站都是黑的,有點像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