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公務員服務法》修正之後,只要不自稱代表機關,基本上並沒有特別限制不能夠在媒體上面來分享,不管離職之後或甚至是再職,但是這裡面最重要就是如果牽涉到機密,不管國家機密還是公務機密的話,就算是間接提到,這可能也會對同仁造成比較不好的影響,所以我想這個基本意識的推廣也是很重要,非常謝謝辦理這樣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