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各洋區捕殺物種不同,是否可以比照辦理,然後都用高標準來做?解決辦法是先提供足夠的科學評估,或者是增加限捕的標的物種。可能遇到的障礙是,相關單位沒有執法的權力。克服的方式是可以提出落日條款或者是用限捕的方式,也就是先用限捕,再慢慢用禁捕,負責的單位是農委會、海巡署、衛福部及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