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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務委員
特定人士、特定時間,也都算是乙類資料。收費只是一種條件。
並沒有說乙類一定要收費,有償只是一種方式。
2015-07-22 資料分類及授權利用收費原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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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把「知」和「用」分開,「知」是資訊公開法,「用」則是甲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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