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贊同剛剛唐部長所說的,開放資料、資料治理與整個法制化看起來不是這樣的需要,我個人是不贊同這樣的看法。過去社群都有很多提出來類似的意見,但是似乎只用這兩個方式就解決所有的問題,但是如果好好對照,我相信數位部有資策會、工研院這麼多智庫去協助,他們提出的報告還是提醒臺灣要做好資料法制化,甚至是資料治理的戰略是什麼? 我還是請唐部長在剩下兩、三個月任期內儘快把這個定下來,不然數位部成立兩年沒有資料治理法,原先在國發會資管處的期待與承諾,到數位部兩年了都沒有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