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叫「結案」我們不反對,因為只是改名字而已,實質上一樣。但是結案還是要有結案說明,舉例來講,像即時獎勵金這案,可能有些附議的同仁本來在市府服務,以為部長特別費額度比市長高,但其實是一半都不到。這要讓大家知道,才能基於事實來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