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行政上,他們都不願意,因為對他而言,他已經多做了一個事,他現在是先扣了錢、扣了稅,然後營業稅之後再跟我們拆帳,對他而言完全沒有財務的負擔。他要做的事講得很清楚,有很多行政制度的業務,對他而言麻煩,反正都扣了錢,對他而言,為何還要再多做一件事,很明顯就是這樣子。在工業局時代裡去溝通的結果,他們的法務都是很堅持這件事情,叫台灣政府改稅法,改稅法要強制做進項扣抵申報,我們就進項扣抵,但是法律沒有強制,我們就不會做,我們就沒有義務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