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新北地院近1年3個月以來,一直都是以偵卷影卷掃描方式運作,掃描的人力已經由11人裁減為7人,如果院檢要在10月才正式交換電子卷證,則還沒正式交換前的這5個月期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們也沒有編列或多餘的經費了,因此這5個月期間將會面臨很大的困難。拜託法務部,在過渡的5個月期間,是否可以同意新北院、檢的電子卷證交換提供便宜的措施,可以讓我們拿到新北地檢署的偵查電子卷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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