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餘額超過 10 億就要申請電子支付執照、電子金融機構納管,透過我們平台交易的買賣雙方都需要成為會員才能交易,我想這個大大開電子商務的倒車,這個逆消費習慣影響很大,它的影響我們在這就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