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部會的狀況不太一樣,財政部的那一條法是明白寫網路上驗證身分不太可能,就很像自動販賣機不太可能一樣,那個法就是這樣寫的,衛福部這個是辦法層級,他不用回去修法,只要在辦法上認定一下就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