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大家有提到,像您提到是在資訊跟數據流的上游,這個是大家在行政院最關心的題目,我們很高興大法官最近已經做出很明確的釋憲判決,並不是不能目的外利用,就算是敏感的資料,但是這些個資必須要有很明確的,也就是怎麼樣加入、怎麼樣退出,不能只是去識別化,而是要很明確到處理到無關個資就可以利用等等,這些都有很明確類似像歐盟、美國聯邦也要通過他們個資法的討論,這個討論也是我們未來在國際談判時,要贏得國際信任的方式,我們也會有相應的計畫來促進通傳業者進入以確保韌性跟可用性為目的,來幫助各行各業進行這一方面的數據可用性的數位轉型,所以這個是另外一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