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建議討論的事項是,如果是非職業、非專業,並要提供偶一為之服務的話,如果現行法的規範中,這一個提供的服務必須要經過核可或許可的,還是必須要符合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這一種偶一為之提供服務所訂的一些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