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幾個問題沒有講,第一個關於重型車輛的部分,我在sli.do上有貼兩個影片,一個是倫敦交通局的「Direct HGVs」、第二個是Volvo Trucks的「CW-EB」,關於卡車車種的問題,建立在一個基本的假設下,也就是車輛的設計不可能改變,所以會覺得卡車就是這樣子,就是會造成這種必然的危險,但是其實這種假設不存在,車輛設計可以改的,交通部長已經不只一次跟全國同胞力挺台灣的車體打造業,怎麼可以說車輛設計不可能改變?所以像倫敦交通局提出的「Direct HGVs」,卡車車體大,直接缺少「direct visual」判斷的時候,很難確認周遭的狀況,因此嘗試在車輛設計上作改變,而重型卡車在狹窄街廓中行駛的時候,對旁人是更加安全,這個是可以做到的。我們台灣自己大學當中有機械系、車輛系,車輛所,我們也有自己的車輛產業,為何這個做不到?這個沒有道理做不到。另外一個影片是Volvo Trucks的「CW-EB」,日本國土交通省同樣發現重型卡車的肇事率是最高的,而且發生事故的時候,事故當中發生的死亡率也是最高的,所以他對日本交通所下的解方,是卡車必須要義務性的加裝AEB系統(自動緊急剎車),我們知道卡車沒有辦法如同小車在短距離剎車,這是技術的問題,我們應該用台灣的優勢來改變符合設計,並不是拒絕改變,然後剝奪機車用路人的路權就好,我覺得這樣是不正確的。因此重型卡車的部分,先講到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