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後來有進一步瞭解,因為電信信令的主管機關,當初是 NCC,NCC 那時是有講說如果有這樣資料的需求,會請各部會依據他們自己的商業方式自行去辦理,內政部則是為了做一些內政部的政策、推動的應用,所以他們有跟電信業者購買信令的資料,並且進行去識別化以後再作提供,因為他們只有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