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點要討論,我們直接建議明定到要點裡面,然後到指導委員會去寫進要點,變成另外四院的資訊長的當然委員,總統府的意思是這樣子,可能就會我們倂到這個要點,像是 JR 說的這次討論工作小組決議,然後去指導委員會通過,如果 ok 的話,也許就這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