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時像內政部也有在要點當中說,也就是不能因為晶片毀損或者是沒有啟用而拒絕提供服務,但是很多人會覺得這個強度不夠,可能要有專法來特別說任何服務都要,就像剛剛講的紙本實聯制跟掃的實聯制一樣,也就是要無害並存,也就是要變成類似法律規範,不能歧視沒有用晶片的人,因此之前的討論就到這裡,所以我想這個要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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