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國際公約也好、OGP 也好,其實某個程度上彌補一件事,也就是彌補我們的國家,因為沒有辦法成為正式國際組織的一部分,所以國際上,你過去這幾十年,聯合國最大宗的是國際組織,也就是聯合國國際組織之下,所有的這些跟公約也好,因為也牽扯到其他的權利,或者是其他的東西,你如果去看關鍵字,OGP 也有 sharing good practice,這個東西在聯合國的體系之下都是行之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