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其實臺灣現在的 OGP,其實跟聯合國國際公約有一點相似的地方,雖然高度依賴 self-reporting mechanism,然後也可能再有 review,但是聯合國是 committee 來 review,等於政府部門或者是整個公務體系,現在如果政府已經簽訂五個聯合國的人權公約,而且不同的部會也在負責,再加上國發會主導的 OGP,其實公務體系有非常多的同仁,其實事實上都受到我們對國際的 self-reporting mechanism 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