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剛剛有提到人員合理化,也就是讓這些員工也知道行政法人之後並不會沒有工作,所以我們其實開始在做這些,像訂組織的規章、人事制度時,其實在訂人事制度,會把公務人員制度、教育人員的制度,還有勞基法相關的聘用規範,不管是人事權益或者是薪資福利,都會比較跟大家說明,大家都會知道行政法人之後,工作並不會沒有,而且薪資有一個方向,不會像過去是法人機構當中,可能約聘僱的薪水就這樣子了,但是看到行政法人的相關規範裡面,其實他的薪資制度是不一樣的,其實都會滿願意留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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