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 6 月 9 日也回應其實 2 歲專班的部分還是會持續增設,目前已經設了 765 班,我們到 113 年會持續累積設到 800 班。我們做這樣相關法規的鬆綁,是在有設 3 歲專班的前提才有鬆綁,而前提是幼兒園沒有設 2 歲專班或是 2 歲專班已經額滿,3 歲專班有餘額的部分才可以,因此相關的法規,其實僅限讓生理年齡滿 3 歲跟學齡滿 3 歲幼兒混齡,外界可能有一些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