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外籍工在他們國家都有房、有地,像印尼一般戶,他們的均所得一般來講大概是台幣 2,500 元,所以在臺灣領 1 萬 7,000 元還不包括水電跟吃住,大概是他們那邊八倍以上的薪資,所以常常用我們臺灣人去澳洲相比是不符的,他們是有房、有地,為何他們上法院就有法扶,臺灣人必須要低收才可以,很多條件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