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針對剛剛雇主協會的徐理事所提到聘僱行蹤不明的外勞,在醫院照顧的時候被移民署查獲之後,可能沒有辦法讓他有一個替代人力來照顧的對象,這部分我還是要呼籲大家,這部分還是請大家務必不要聘僱這一些行蹤不明的外勞,因為法律上有相關的規範,如果聘僱這些行蹤不明的外勞,事實上雇主本身也會遭受相關方面的處罰,也可能查獲之後,造成被查獲之後變成無人照顧的情況,這部分我們再三呼籲,請民眾一定要透過合法的管道來聘僱外勞,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