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立法委員溫玉霞在立法院公聽會指出不少失聯逃逸外勞被查獲之後,安置三天至十四天期滿又放出來,不知道這一則新聞是不是真的?第二點,109 年 1 月至 111 年 4 月,移民署對於逃逸外勞的查獲人數為多少?安置人數是多少?釋放人數是多少?遣返人數又是多少?我們都知道主動查緝是遏止不法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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