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目前的通報機制簡單說明這個表格的呈現,如果行蹤不明滿三天以上,雇主是採取書面的通知到發展署這邊,經發展署審核確認無誤,就會發函廢止移工的聘僱許可。如果在三天內的部分,當然也可以透過線上平台來進行通知這個警察機關跟移民機關來進行協尋,以上是整個法規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