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提案的緣起,今天在簡報的時候,你會發現我有時是用「失聯移工」,有時是用「逃逸外勞」,但是比較貼近事實的真相其實是「逃逸外勞」,因為從我們家逃逸了,而且是外籍的勞動力。「失聯移工」比較不符合稱謂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失去聯繫,他還是有手機,他的失聯只有跟原雇主、原仲介失聯,甚至我們發現有些仲介同時是合法的仲介,有可能是非法的仲介,所以也不見得跟原仲介失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