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長官及各位與會大家好,我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的秘書長,要先反應一個不是問題,剛剛這個承辦人的簡報,是不是未來可以一併附在開會通知當中?因為這次草案修正辦法當中,其實都沒有提到可以兼職一定規模的具體人數,因為接下來討論的重點是在這裡,所以我們剛剛在簡報的時候,才看到環保署對於乙級專責人員可以兼任的規模大概是長成什麼樣子,因為這個會涉及今天要談到職安、管理人員要開放到什麼程度,因此希望未來這個討論上是不是可以先提供像這樣的簡報讓我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