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稍微檢視一下現行法規的部分,環保署所轄的幾個專責人員,現行的規範是沒有開放兼任,但現行勞動部、內政部法規是有開放兼任,這次提出來修法是要調合各部會間的相關法規要一致性。主要的原因是相關的公司場所裡面,其實工安、環保其實屬於上下游的關聯,如果工安、環保與消防做得好的話,後續衍生相關的環境議題就會減少,因此這一個部分在相關專責人員的人力調配上可以具有彈性,因此這次修法是讓環保的專責人員可以調合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來作互相的兼任,這部分是這次修法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