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們認為這個建議、提案,目前不宜全面推動,另外,立法院今年 5 月 12 日時已經有排審租賃條例的修法,部分黨團及立委也有提出租賃條例要全面實價登錄的提案修法,審查結果為條文保留待朝野協商,既然立法院對於租賃是否全面推動實價登錄部分已有討論了,是不是可以在修法提案中來作進一步處理,而不列入本次提案,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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