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好比像我留一個 mail,我收得到,但不能跟別的服務相勾串 mail 的簡單程度,跟我留同一個 mail,因此就知道跨站行為是同樣容易的,除非你是 iCloud 用戶——我沒有在賣 apple 的東西——不然沒有一個簡單的方法讓你留一個假名的 mail 跟你留真的 mail 容易,你剛剛講到不要被跨站追蹤等等,以前這都是隱私的框架,也就是不太想要被別人知道瀏覽的這個習慣等等,但是後來現在看起來不只是隱私的框架,這比較像自主權的框架,就是我願意跟誰分享、在什麼程度分享,這個分享是分享使用權、擁有權或是分潤權等等,應該是這個人可以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