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提案委員,誠如剛剛人總跟法務部的先進所提的,其實矯正學校有演變的過程,當然改制成學校的名稱也是一種去標籤化以及更重視兒權的概念。因為之前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這邊已經有大量討論過,矯正學校組織任務及功能如法務部剛剛所說的,是有涉及到司法安置、相關刑法與感化教育的部分,我們非常認同委員所提,這些學生也是學齡的孩子,因此受教育權應該就是如教育基本法所規定的一樣,一定要有其受教育權。